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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已经宣布,它已经公布了关于在上空的欧盟(EU)无人机系统(UAS)的未来技术意见,将它们分为三类,并发出27项建议他们欧盟空域安全运行。
拟议的监管框架创建的运营类别不是基于分量,而是基于运营参数:
开放类别:在没有航空当局参与的情况下运营的消费级车辆。这些将包括仅在操作员的视线内飞行的飞机,在有人驾驶飞机使用的空域以下以及距机场和敏感区域的指定距离处限定的最大高度。这些车辆不同意 飞越人群,并且在“玩具”分量小于500克(17.67盎司)的情况下,它们需要符合行业标准。
具体类别:此类飞机包括媒体在城市地区使用的车辆以及工业检查飞机。它们也可能是较大的系留车辆。这些无人驾驶飞机需要进行特定的操作风险评估,以确定地面或空中对第三方的所有惊险。这些车辆将受特定于其类型,适航性和操作参数的操作授权的约束。
认证类别:这些系统可能包括涉及较大型无人驾驶飞机的国际运输业务,这可能涉及运载货物或人员,使得用于批准特定类别飞机的风险评估程序不充分。这些车辆的运营商需要获得认证并获得飞行员许可。
“这无疑是全球讨论的起点,”美国国家公务航空协会安全和便利化高级经理萨拉沃尔夫说。“许多州正在采取个人行动来监管UAS。这可能导致对无人驾驶飞机的需求拼凑而成,这是我们正在努力幸免的结果。“Wolf代表NBAA参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远程驾驶飞机系统专家组,该专家组的任务是制定国际UAS操作的标准和推举做法。
NBAA监管和国际事务副总裁Doug Carr同意EASA提案是迈向谈判的第一步,最终可能导致UAS的国际运营标准。
“美国将会有自己的观点,就像EASA对自己的看法一样,”他说。“我们需要在我们开始应用标准之前尽快进行这些对话,这些标准可能是排他性的,而且对于行业来说过于繁琐。